送交者: jhuang 于 2018-01-14, 23:55:42:
网上流传有妇产科医生给大月龄的孕妇做人流的帖子,让人看得毛骨悚然,先把胎儿杀死,然后在把肉挖出来,有的月份大到小孩都快生了来做人流,医生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在分娩之前让小孩成为死胎。我不了解行业内幕,帖子里面的内容姑且完全不信。根据中国医生职业道德来推测,做出这类事情应该不至于让人十分意外。我没有听说过医生因为杀婴受到处分,吊销行医执照的,更何况可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。不管人们如何看待堕胎,新生儿毫无疑问应该当作完整的人来看待,有抢救希望,而没有实施抢救,无论小孩父母主观意见如何,造成新生儿死亡的,医院仍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所以,这样的同意书绝不是丹书铁券,可以免除因为父母拒绝抢救造成早产儿死亡事故中医院的责任。